句容1979年双亡案侦查始末

1979年盛夏,苏南地区酷热难耐。8月4日,句容县公安接报:一对中年夫妻——大队塑料厂的姜厂长与其妻子——在家中同时死亡,疑为食物中毒。县里请来地区法医衡山协助勘验,刑侦股王股长主持现场工作。

现场勘查显示,两具遗体分别仰卧在屋内两张床上,衣着整齐,表情安详,盖着薄被。枕头和蚊帐上未见异常气味或异物。体表未见明显外伤,唯手背处各有一处针眼状痕迹。面部明显肿胀、口唇呈青紫色,指甲发绀,眼白带蓝,瞳孔散大且角膜浑浊;四肢尸僵,尸斑多见于背部与臀部等低处,按压可褪色。总体表现符合中毒或窒息致死的特征。

在大队干部及死者儿子姜行俭等人在场见证下,法医在室外空地进行尸体解剖。解剖结果显示:角膜混浊,面部青紫肿胀,口唇呈暗紫红;鼻腔与口角有棕色液体溢出;指甲与下腹亦呈青紫色。内脏方面,肺充血、水肿并伴有气肿;心包腔内有大量豆腐渣状的凝血块,并见瘀点性出血;胃内仅见少量咸菜纤维与半糊化的米饭颗粒,未发现其他多量食物残留;除轻度肺气肿及肾、脾淤血外,其他脏器无明显异常。侦查人员随即取走胃内容物、心血及剩余咸菜,准备送检毒物与法医物证学检验。 球友会

衡山根据尸检初步判断认为,死者表现与亚硝酸盐中毒高度吻合,且调查中知晓夫妻晚餐吃了自家腌制的咸菜,初步倾向为意外食物中毒,非他杀,并建议家属可办理丧事,遗体无需特别保存。王股长据此下达通知。

衡山刚回单位,地区公安刑警副大队长沙某得知情况后,惊觉案情没有弄清楚,认为“两人同时死亡”的情况极不寻常,怀疑可能有人为杀害,立即要求重新检验现场并严令不得动遗体,同时指示以走访名义看管好死者儿子姜行俭,防止其离开或遭遇意外。此后,侦查与技勤人员赶回现场,既开展复检,又逐户走访调查。

在现场询问中,姜行俭交代了8月3日晚的经过:当天他父亲白天去过县城,回家后显得疲惫;母亲已有牙痛数日。晚上约九点,父母让他去保健站取药。约十点二十分,他先到赤脚医生范处取急救箱,再到保健站拿了七支葡萄糖和一盒维生素C(十支)。回家后,他为母亲量体温见微热,给母亲打了两支50毫升葡萄糖;又给父亲打了两支50毫升葡萄糖,并加了三支250毫克的维生素C。所用针头为消过毒的。以上处理在十点五十分左右结束,随后全家入睡。半夜三点左右,姜行俭因腹泻起夜,路过父母房时见灯亮并无人应答,进屋后发现双亲已无生命体征,表现为耳朵、面部及四肢青紫、冰冷,估计已在午夜前死亡,他猜测可能是吃了咸菜中毒。 球友会

赶到现场的长辈与医务人员也均认为表现为缺氧中毒:姜厂长的哥哥见状询问侄子原因时,姜行俭以为是咸菜中毒为由;公社医院张医生凌晨四点多赶来,见两人体表青紫、颈项与鼻部僵硬,判断可能为食物中毒;赤脚医生范先生随后也向警方证实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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